- 【案件报告38】房屋出卖方将房源信息提供给多个房屋中介公司,购房人选择任一中介公司促成房屋买卖均不属于跳单行为 2019-07-04 16:02:25
- 【案件报告37】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主体不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为限 2019-07-04 16:02:05
- 【案件报告36】当事人因纠纷已解决而申请撤回再审,即便检察院提出抗诉,法院亦可终结审查 2019-07-04 16:01:44
- 【案件报告35】追索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2019-07-04 16:01:21
- 【案件报告34】在合同没有约定以定额为准确定工程造价的情形下,一般应以市场价确定工程价款 2019-07-04 16:00:32
- 【案例报告33】一方房屋所有人将共同所有的房屋转让于相对方,该合同不必然无效 2019-07-04 16:00:03
- 【案例报告32】在已查明执行标的实体权利属于案外人的情况下,法院应当停止对该标的的执行 2019-07-04 15:59:42
- 【案例报告31】房屋被强制拆除引发的行政赔偿案件中,需要行政机关举证证明相对人损失的,对于相对人提出的符合生活常理的损失赔偿请求,法院应予支持 2019-07-04 15:59:24
- 【案例报告30】合作开发房地产各方无需为支付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 2019-07-04 15:58:41
- 【案例报告29】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形式一般不包括强制缔结本约 2019-07-04 15:58:22
- 最高院民一庭关于建设工程纠纷案件意见汇总(截止第71辑) 2019-07-04 15:57:32
- 【案例报告28】承包人可就高速公路的通行费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2019-07-04 15:57:10
- 【案例报告27】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签订的预约合同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约履行,违者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但一般不得强制要求当事人缔约 2019-07-04 15:56:46
- 【案例报告26】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的起算点可以从应支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算 2019-07-04 15:56:22
- 【案例报告25】商品房买卖中预约与本约的认定不仅需要考察合同内容,还需结合当事人意思进行综合判断 2019-07-04 15:55:19
- 【案件报告2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无法按合同约定进行结算时,应将规费和利润视为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根据各自过错程度合理分担。 2019-07-04 15:54:56
- 【案例报告23】合同内容是否具备本约主要条款是判断预约还是本约重要标准 2019-07-04 15:54:35
- 【案例报告22】委托代建合同的委托人若未加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则无需对代建单位支付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 2019-07-04 15:54:11
- 【案例报告21】判断预约还是本约的根本标志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2019-07-04 15:53:46
- 【案件报告20】受让明知存在欠付工程款的在建工程,即使约定了债务由转让人承担,也不能对抗不知情的承包人 2019-07-04 15:53:20
- 【案例报告19】开发商提供的免除其办证义务的格式条款无效 2019-07-04 15:52:58
- 【案件报告18】以物抵债协议原则上有效,并可能成立债的更改或新债清偿 2019-07-04 15:52:18
- 【案件报告17】合同明确约定的特定主观目的不能实现的,守约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2019-07-04 15:51:55
- 【案例报告16】双方为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而变更结算条款的行为,不视为对备案合同的实质性变更 2019-07-04 15:51:33
- 【案例报告1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应当参照合同约定计算涉案工程价款,承包人不应获得比合同有效时更多的利益 2019-07-04 15:51:09